早报讯 (记者何彦)一名孕妇在下车时不慎摔倒。虽经医院检查,身体并未受伤,但该孕妇却以精神受到惊吓为由,欲向汽车司机索赔2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据孕妇李女士介绍,昨(18)日上午,她乘一辆泸州-成都的大巴来蓉,在成渝高速公路收费站旁叉路口处下车时摔倒在地。李女士说,当时感觉自己好像是流产了。后经医院检查,所幸母子平安无事。"但我总感觉到有些不舒服"她告 诉记者,当她摔倒后,汽车并未停下来,而是加大油门飞快地跑了,这让她十分愤怒。因此,为了讨还公道,她已于昨日下午正式聘请了律师准备起诉司机。 (
对此,客车司机张某认为,高速公路收费站旁的叉路口处根本不准停车下客,他在李女士下车前就声明过几次,但李女士强行要下车,考虑到她有身孕,便违章让她下车,自己纯属一片好心。至于李女士摔的一跤,完全是她自己不小心所致。因此,他拒绝赔偿李女士要求的所谓精神损失费。
律师观点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邓国林律师:在该事件中,车方和乘客均有责任。张某在明知该地段停车下人是违章,但仍顶风行事,对事件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乘客李女士在得知该地段不能下人后仍坚持下车,也有一定的责任。但由于乘客身体上没有明显的伤痕,对簿公堂难以找到足够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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