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11月19日消息:家住济南舜玉南区的吴连英,虽然两室一厅的房子对于她的三口之家来说宽绰有余,但其中一间屋却成了吴连英的“禁地”,因为那间屋里住着自己的丈夫和第三者张某某。
11月16日,吴连英来到市中区法院,以张某某侵犯自己“配偶权”为由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
据吴连英介绍,1985年12月16日她与丈夫吴某某登记结婚,现在大女儿15岁、小女儿8岁。自2000年36岁的吴某某认识了只有20岁的张某某后,导致吴连英与丈夫关系出现危机。
2001年9月份,一直在外租房居住的张某某竟公然搬进吴连英在舜玉南区的家中,当着吴连英与8岁女儿的面与丈夫同居一室。不仅如此,张某某还经常唆使吴某某打骂吴连英,并与吴某某以夫妻相称。
据都市女报报道,原告吴连英在起诉状中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张某某停止侵犯其“配偶权”,搬出自己家中,同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
据了解,虽然这类案件在其他省市出现过,但在济南还尚属首例。“第三者”公然搬进他人家中插足正常夫妻生活的在全国更为罕见。此案在立案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微机也未查到此类案例的“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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