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老太的“老伴”上个月得胃癌去世了,因为她和“老伴”没有去领结婚证,她的“继子继女”们便在父亲去世后不久就向她索要房屋钥匙,并声称她不是这个家里的人,她没有居住的权利。
昨日,60岁的魏琼莉老太告诉记者,1996年底,寡居的她认识了风趣、诙谐,也同样寡居的肖大爷,两人很快就产生了爱情的火花。1997年初,他们同居了。在肖大爷的坚持下 ,魏老太不顾自己儿子“断绝母子关系”的要挟,3万块钱卖掉了自己的房子,把家具搬到了江北城肖大爷处。她拿出自己卖房子的钱,把肖大爷的房子重新装修一番后,两人过起了甜美的晚年生活。
魏老太说,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肖大爷的儿女对他们的事极为反对。因为肖大爷几次求她大量,不要和小辈计较,加之想到两人一起生活得美好和甜蜜,魏老太答应了肖大爷的请求。
在这5年中,魏老太好几次催肖大爷去办结婚证,但肖大爷说自己的离婚证掉了,不好领结婚证。魏老太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去年底,63岁的肖大爷被确诊为胃癌。在其生病住院期间,魏老太尽心尽力地服侍肖大爷,但肖大爷的子女却很少来看望他。今年10月初,肖大爷去世了,魏老太又拿出自己的钱为肖大爷办了体面的丧事。没想到就在丧事后,肖大爷的儿子女儿就找上门来,要求魏老太搬出去住,并要她将肖大爷的“遗产”全部交出来,否则他们就要上法院告她。
魏老太称,家中的一切都是她花钱布置的。肖大爷的住院费、药费、身后事等都是她花钱处理的,她怎么忽然变成了“外人”?这让她感到不能接受。魏老太认为,5年来他们虽未领结婚证,但一直是像夫妻一样生活,她就是肖大爷事实上的妻子,应该享有继续权。
?律师说法?
重庆光强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勇认为,魏老太和肖大爷的关系开始于1996年,这时我国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已经出台。按《条例》规定,他们属非法同居关系,而不是事实婚姻。虽然肖大爷子女的做法从人道角度讲有些过分,但双方确实不存在相互“继承遗产”的说法,只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问题。若是上法庭,魏老太只能从证明房子是她与肖大爷共同所有、她为肖大爷的病及去世花费了多少资金的角度出发才能挽回损失。 (记者 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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