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宁江 通讯员高志海)一个多次坐牢的男人,带着3名歌厅小姐,专抢她们在卖淫中结识的有钱嫖客。由于抢劫数额高达70余万元,且又是入室抢劫,今天上午,挑头的男人李祺悦、“小姐”周丽丽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其余两名“小姐”方丽、孙月哲分别被判无期徒刑和15年有期徒刑。
为了“工作”方便,3名卖淫女都给自己起了好听的名字:周丽丽叫“格格”、孙月哲 叫“杏子”、方丽则叫“金玉”。这些“金玉”“格格”们,在外号叫“瓜子”的李祺悦的带领下,干出了胆大包天的恶行。
2000年年初,有钱人朱先生在迪厅结识了一个叫“杏子”的小姐,误以为交了桃花运的朱先生马上就遭到厄运。1月20日晚上11点,孙月哲与朱先生电话联系约定“上门服务”后,李祺悦这伙人窜到位于丰台的朱的住处。孙月哲进屋后给周丽丽打电话,然后对朱先生谎称一女友没带钥匙上这儿找她。孙把门打开,周丽丽、李祺悦等人冲入房间,把朱捆起来后,翻箱倒柜搜出10多万元人民币及欧米茄手表、白金钻戒等物。
去年3月,周丽丽、孙月哲到山东青岛租房子卖淫,李祺悦紧跟而去。5月1日晚,她们将嫖客葛某骗进屋后,李祺悦即进行威胁、捆绑,抢得葛某4000元人民币和手机、金项链等物。
采用类似的手段,从1999年10月至2000年5月,李祺悦、周丽丽等共抢劫嫖客5起,金额达到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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