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11月15日,柳州市公交总公司拨通柳州“12345”热线反映,有人携带蜈蚣乘公共汽车伤人,提醒市民遵守乘车规则,避免发生类似的伤人事件。
10月25日,一位70多岁的唐老伯从东环路乘6路公共汽车到市中心区。当汽车行至壶东大桥东端时,唐老伯突然觉得左小腿有异物,便低头一看,原来一条约4厘米长的蜈蚣爬上他的左腿,并咬了他一口。他忙将蜈蚣拍落到地,将其踩死。等他缓过神来,却发现自己被 咬的腿上留下一个隐隐红印。驾车的司机得知后,立刻对唐老伯的伤口采取应急措施,随后又将他送往柳州市人民医院治疗。
经医生检查,唐老伯的伤口没有出现中毒症状,也无明显疼痛。医生们又对那条被踩死的蜈蚣进行查验,只见它外表光洁,且毒性不强,好像是人工饲养的。
事后,柳州市公交总公司对唐老伯乘座的那辆公共汽车进行全面检查,结果表明该公共汽车不具备蜈蚣在潮湿环境中生长的条件。柳州市公交总公司认为,此事可能是某位乘客携带蜈蚣上车,因保管不慎,导致蜈蚣逃出伤人。
柳州市公交总公司借此呼吁:为了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乘客遵守乘座公共汽车的管理规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乘座公共汽车。(钱雄耀)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