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罗爱萍 通讯员黄卓丰 实习生史红涛 章淑萍)在超
市结账后,保安一般都要检查物品和单据,市民也默默接受了这种做法。但
一位崔先生近日却对这种做法说不,他认为,既然付了钱,东西就是私人物
品,超市便无权检查!昨天,崔先生状告东郊正大万客隆一案在天河区法院
开庭审理。
崔先生称,今年10月21日,他和亲友在东郊正大万客隆购物结账后
,在穿越超市出口 时,被保安拦截并要求检查手推车上的物品。当时,他拒
绝了,他反复强调,手推车上的东西已经付过钱了,物品所有权已经转归其
个人所有,超市并没有权利检查他的私人物品。后来,超市另外两名保安围
了过来,坚持要检查物品,并说否则就不让他走。崔先生认为,该商场的行
为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顾客,他在超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达20分钟,又遭受了商场工作人员语言上对其人格尊严的侮辱和侵犯,因
此他要求万客隆向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4000元精神损失费。
东郊正大万客隆的代理人则认为,正大万客隆实行的是会员制,会员手
册已说明,会员结账后在稽核口须出示销货清单,由稽核人员核对商品。会
员来此消费表示已接受有关规定的约束。崔先生无法证明保安的做法侵犯了
他的名誉权。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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