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日电(郭京霞 王玲)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宣判了一起因兄弟俩分赃不均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哥哥袁华因犯故意伤害罪、票据诈骗罪,二罪并罚,被一审判处死刑。
今年六月上旬,刑满释放人员袁华(男,三十八岁)纠集弟弟袁峰(三十四岁),用作废的工商银行转帐支票进行诈骗活动,骗得柯达彩色胶卷四百卷,销赃后得赃款四千元人民币 。
六月二十三日,兄弟俩在一起分赃时,袁峰觉得哥哥所分赃款不均,两人发生口角。哥哥袁华乘弟弟不备时,抄起尖刀朝其腰部猛刺,导致袁峰失血性休克死亡。
袁华还于二00一年五月和六月间,伙同他人使用作废的转帐支票,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丰辰加油站骗取汽油票,在石景山区鲁谷小区锦安堂药店骗取药品,共计诈骗财物价值两万多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华系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犯罪的累犯,其不思悔改,因分赃不均将弟弟杀死;并使用作废支票骗取财物,应从重处罚。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其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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