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宝劳理
【本报广州电】期望儿子有出息,广州市民欧女士花了30万元将儿子送到广州某英文中学读书。后因种种原因孩子要退学,在清退27万元的教育储备金时,学校委托的储备金清退小组表示,储备金只能分3年3次清退,欧女士觉得如此处理很不公平,她拒绝在协议书上签字。
1998年,欧女士决定把孩子送到广州某英文中学读书,该中学是一家私立民办学校,据说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环境优美。当然,学生的学费也不菲,每名学生自入学之日起要一次性缴纳教育储备金30万元不等。
交了30万元教育储备金后,1998年9月1日,欧女士高高兴兴把孩子送到学校读书。读书一年后,学校根据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又要求欧女士等众多家长到学校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书。协议书上说明,私立民办学校收费改制,从此以后不再收取教育储备金,原来收取的,学校将继续保管,每学年从中扣取1万元做学生在校的费用。
到今年6月,欧女士想在天河区买房子,因此想把孩子转到天河区上学。结果孩子在参加天河华阳小学同年级插班生考试时,英语才8分。要知道当初学校招生简章说该校小学四年级英语水平相当于一般学校初中生。7月份,欧女士找到学校有关负责人,校方同意其退学,并办理了退学手续。
按欧女士的实际情况,她的孩子在英文学校读书3年,学校从中扣取3万元,应清退27万元。9月29日,欧女士前往学校委托办理退款手续的清退小组时,得到的答复却是退款须分3年清退,3年的比例分别是退款的20%、40%、40%。
广州某英文中学委托的清退组成员吴先生出示了一份省有关部门文件的复印件,该文件主题为“关于解决广东省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储备金问题的意见”,吴先生表示,按照文件,1999年2月1日以后退学的学生原缴纳的教育储备金允许民办学校在5年内分期偿还,未偿还的余额按国家银行同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根据该项意见,结合英文中学的实际情况,清退小组一律规定今年给要退款的学生分3年清退。
清退小组梁主任则表示,家长原来所交的教育储备金中,80%已经投入到学校建设中去了,如今想一次性退清,是不可能的。(石宝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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