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拒绝换“心”上海出现全国首起拒绝回收心脏起搏器案例
本报11月13日A6版报道了《我的心脏起搏器是否出事》一文后,一86岁的丁姓读者通过热线反映,他就是美国圣犹达公司回收的“问题”心脏起搏器的使用者,但他拒绝更换。圣犹达公司认为这是他们碰到的全国首起拒绝回收心脏起搏器案例,他们正在研究如何解决。
丁先生所装的心脏起搏器的型号是TeletronicsTempo1902型,序列号为00U6195069,属于圣犹达公司全球回收的“问题”心脏起搏器中的一个。1999年4月,老人由于心脏高度房室传导阻滞,装了该心脏起搏器,安装以后没有出现过故障。去年7月,医生突然告知他的心脏起搏器有问题,希望他立即更换,并说明所有手术费用由圣犹达公司承担,但是被老人的子女拒绝了。
老人的子女说,拒绝的主要原因是不愿意再让老父亲做手术。老人的儿子认为,老人年纪大了,如继续开刀恐怕身体吃不消———“伤在手术台上怎么办,这可不是一般的机器,说换就换啊。”他们曾经与圣犹达公司的律师协商,希望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不过,双方并没有就如何解决赔偿问题达成结论。事后,老人一直没有更换心脏起搏器,而圣犹达公司也坚持对丁先生的处理方案应该和其他病人相同(即如果进行调换手术,手术费用和500美元营养金由公司负责)。
记者和丁先生的主刀医生刘医生联系,医生证实,他的确要求过丁先生更换心脏。他告诉记者,其他病人的手术费和营养金在手术后由圣犹达公司直接支付,丁先生因为没有接受手术,所以也没有获取营养金。刘医生表示,虽然老人没有更换心脏起搏器,不过医院一直在跟踪老人的病情,至今该起搏器没有发生故障。
记者又和圣犹达公司全权负责此事的法律顾问阎军律师取得联系。阎律师认为,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责任法》等法律法规,丁先生如今身体健康,心脏起搏器工作正常,而本人又不同意更换,赔偿便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记者接着问:“主刀医生曾建议丁先生调换他体内植入的贵公司的心脏起搏器,并开具了证明。只是因客观原因病人选择了不更换,可以认为丁先生体内的心脏起搏器确实有质量问题,那么,病人提出赔偿要求是不是应该算是合理呢?”
阎军律师回答:“心脏起搏器是一种植入式医疗器械,考虑到全部无条件回收可能给部分病人造成不便和痛苦,因此往往由病人的主治医生判断决定是否予以回收。上海地区在回收行列中的装备‘问题’心脏起搏器的病人共有59人,但其中只有十几人在医生的建议下进行了更换。丁先生拒绝回收这一情况是他们在全国回收过程中碰到的唯一的案例,属于回收制度在国内碰到的新问题,公司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研究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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