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单位不但一直不让我上班,而且还把我的档案给弄丢了,我都不知该怎么办了?”前天,郑州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了他的苦恼事。
据李先生讲,他是中原区汝河路办事处的正式职工。1992年年底,他与单位签了承包办事处所属企业的协议,每年向办事处交纳管理费,办事处负责他的工资及福利待遇。1997年协议到期后,单位就不再让他回办事处上班了。
考虑到今后的养老及医疗问题,李先生说,他决定把档案放在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参加社会统筹。今年10月份,他找到办事处的孙主任,要求把档案提走时,对方却说他的档案不在办事处。
李先生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其在1992年11月与办事处劳动服务公司签订的承包协议,文件证明了他为办事处的正式人员。
昨天下午,记者与汝河路办事处的孙主任取得联系,孙主任说,他去年才调到该办事处工作,对这件事不了解。据他所知,当时李先生是从国棉五厂调到办事处的,并没有在办事处上过班,其是否为正式职工还得继续了解。办事处也曾多次在档案室、会计室查找过,但均未发现其档案。而且李先生也说过,他的档案是交给了办事处劳动服务公司的经理,该档案后来是否交由办事处保管还是个“谜”。
看来李先生要想找到自己的档案,还真要费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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