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 昨日本报报道《被盗车为何成了警车?》见报后,反响强烈,不少人打电话追问有关情况。昨日,记者采访了桐柏县公安局局长刘强。
刘局长说,此事是他到任前的事情,原先的事他不知道。事件见报后,他经过初步了解,得知这辆车是在1999年3月23日被桐柏县公安局刑警6中队查扣的,当时的车主是桐柏人曲良东。而曲说他的车是从平顶山花11.4万元购买的,曲还出示了购买该车的有关手续。当 时查扣人员发现该车的发动机号码有改动,怀疑车来路不明,后来在网上一查,没有查到。由于曲出示了有关手续,当时也没有在意。而后来当局里准备将车归还给曲时,曲却突然失踪了。当时,桐柏县公安局经济状况不好,主抓刑侦的副局长常杰又没有车坐,局领导就糊里糊涂地让他使用该车,车的颜色可能是常副局长安排人改的。
刘局长承认,公安局将查扣车辆更改颜色当警车使用是不对的,公安局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说他们23日下午已经召开了局党委会议,对此事进行了通报,并让各个部门认真检查一下,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被盗车失窃时只跑了1.8万公里,而追回时已达到8万公里。当记者问及轿车的折旧损失赔偿和恢复颜色费用公安局如何处理时,刘局长说,恢复颜色的费用桐柏县公安局可以出,但不准备为折旧作赔偿。
记者把刘局长的意见转告给了失主张华,张说,如果公安局不赔偿,她将考虑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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