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法庭上的王培明一脸的沮丧,想起自己好歹也做过老板,后来动了歪脑筋开始诈骗,东窗事发后,走上了逃亡的不归路,最后还是难逃法网。
今年8月23日下午,上海普陀公安分局来了一个报案人,声称自己遭“黑社会分子”绑架,请求提供保护。公安干警找到了“黑社会分子”,他们则检举,“报案人”是负案在逃的疑犯,普陀公安分局立即上网查询,此人正是奉贤公安分局网上通缉的逃犯王培明,随即 将其刑事拘留,移送奉贤警方。
现年48岁的王培明是上海国艺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理、法人代表。去年7月,国艺房地产公司因未到工商部门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后王经理突然萌发了一条生财妙计:“何不利用已停业的‘国艺房地产公司’招牌去骗钱?”于是,他找了陆某、徐某等人,密谋后先在黄陂路附近租房作为公司办公室,再去建设银行某分理处开了银行帐户,又在沪青平公路上找了一处准备建造度假村的工地,然后四处活动寻找“商机”。
2000年10月的一天,陆某以经纪人的身份,带着王经理找到上海某钢管厂。一张精致的名片递了过去,两人开始表演双簧。“王经理是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公司经理,投资开发度假村,工地需要租借些钢管、扣件等建筑器材急用。”
接待他们的老杨见一笔大生意自然不肯放过,便询问得很详细。王经理则继续下饵,主动提出带老杨去工地现场“考察”。在度假村工地兜了一圈骗得信任后,双方签订了“钢设备租赁合同”。按合同,王经理大方地开了一张6万元的支票给钢管厂作为租赁设备的押金,钢管厂则按合同发送了价值50多万元作脚手架用的钢管、扣件等建筑器材到王经理指定的地点。货到手后,王培明转手以37万的低价,将“租赁”的建筑器材抛售出手。待钢管厂发觉受骗上当时,王经理及其公司早就消失得无踪无影。
初次行骗得手,王培明愈发胆大,2000年10月至12月,王故伎重演从古松建设有限公司、双联建筑服务部等单位骗得脚手架钢管、扣件等建筑器材120多吨,价值人民币24万余元,销赃得款17万余元。2001年1月,双联建筑服务部向奉贤公安分局报案,奉贤警方查清诈骗事实后,发现主犯王培明不知去向,即上网通缉追捕。
王培明更换了手机、拷机,东躲西藏,混迹于舞厅、KTV包厢等风月场所。一次,为琐事王与他人发生争执被人扣下,逼其掏钱消灾,他趁机逃脱后直奔普陀区分局报案,于是就有了自投罗网那一幕。 (通讯员 沈卫平 本报记者 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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