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勐海县城南海路开小吃店的老板李某,收到了一张移动电话欠费通知,催其缴纳903.2元电话欠费,否则将被起诉。
李某深感纳闷,自己手机每月按时交费,怎么会欠这么多电话费。疑惑之余,遂到移动营业厅查询。原来,所欠的900余元电话费是李某外借身份证借出来的麻烦。2000年1月,李某在歌舞厅跳舞时结识了浙江温州来勐海县做服装生意的高某,两人一见如故,成了朋友。一次,高某对李某说,自己没有本地身份证,想借李某身份证买个本地网的“版纳行”手机卡。李某不加思索,心想高某是自己认识的朋友,借 身份证给他用一下应该不会有什么事,反正又不要自己掏钱。于是便很大方将身份证借给高某购买手机卡。
今年8月初,高某转让了门面,悄悄离开了勐海,换其他地方做生意去了,而且,一去便音信全无,还欠下了大笔电话费未结清。由于是用借李某的身份证买卡入网,李某便无形之中理所当然成了高某的担保人,高某欠下的一屁股电话费,移动公司依照有关规定,按身份证登记找到了李某收缴。李某虽然后悔不已,但为了不至于因此被起诉,只好哑巴吃黄连,如数替高某缴纳903.2元的电话欠费。肖文华(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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