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又发生两起攀高塔“逼债”事件,两位打工者分别在两处工地上爬上三四十米高的塔吊,以“死”威胁欠账者。结果,一人见无人搭理,自讨没趣地返回地面;一人因其行为已影响工厂生产,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被“请”进了派出所。
张姓老者今年56岁,安徽人。今年他在南京安德门外小行一溧阳人承包的工地上干活。因承包人拖欠他的房租和部分工资,近来他一直向其讨要,对方不给。昨天下午1时许,老 张突发奇想,攀上工地上一30米高的塔吊上,声称如果不给钱,就跳塔。可老张的举动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也没有人向警方报警。他在上面呆了一个多小时,见无人搭理,自讨没趣地返回了地面。事后,老张对人说,他也不是真想死,只不过想产生“轰动效应”,以便解决问题。
几乎在同一时间,一男子突然爬上位于燕江路金陵船厂一座高约45米的60吨塔吊的吊臂,被人发现后声称是来要债的。该男子是姜堰人江某,曾在金陵船厂某外包工程队老板曹某手下打工,自称曹某欠他4000多元工钱不还。警方、金陵船厂有关人员和曹某闻讯后赶到现场,对其进行劝说。曹某声称,他不但不欠江某工钱,江某反而欠他的钱,并出示了一张江某出具的5000余元的借条。江某在塔上讲条件,要曹某将借条还给他,另外再给4000多元工钱,同时还要新闻记者前去采访,劳动监察部门也要到现场,这样他才答应下来。为防止发生意外,南京消防局也派出一辆有50米云梯的救援车赶到现场,并在地面铺设了2米高的气垫。截至当晚8:30,江某提出的所有要求全部被满足后,他才在民警的看护下回到地面。据金陵船厂有关人员介绍,江某的行为使船厂部分车间停产,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目前,警方已对此事件展开调查。(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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