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4把红木太师椅所引起的一起拍卖纠纷官司,经过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前日有了最终结果,张棋和上海德康拍卖公司与吴铁生之间的拍卖与买受关系被判解除。去年6月18日,吴铁生从上海德康拍卖公司以人民币40000元的价格,拍得4把标明制作于民国时期的红木冲天灵芝太师椅,并向拍卖公司交付了4000元的佣金。之后,吴从他人处了解到这4把椅子并非民国时期制作。吴为此与德康公司交涉无果,便向静安区法院起诉要求拍卖公司返还拍卖款及佣金44000元,赔偿经济损失44000元。静安法院通过鉴定确认红木椅子 是“现代仿古红木家具”,与拍卖公司标明制作于民国时期不相符,由此判决德康公司返还吴铁生44000元拍卖款及相应利息,吴则归还4把太师椅。但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中院。二中院在查证后认为,张棋与德康公司之间是委托拍卖合同关系,他们与吴铁生之间是拍卖与买受关系,所以本案应适用拍卖法而不是消法。另外,拍卖公司没有就具体拍品的真伪作出免除瑕疵担保的有效声明,张棋没有将太师椅真实制作年代向拍卖公司和吴铁生说明,因此二者都不能免除瑕疵担保责任。法院最后判定解除三者之间的拍卖与买受关系,吴铁生返还张棋太师椅,张棋归还吴40000元及相应利息,若无力偿还则由德康公司偿还,德康公司同时返还吴拍卖佣金4000元及相应利息。(记者董巍 通讯员潘巳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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