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总在门口等妈妈
每天傍晚,梅州中级法院宿舍门口总有一个小女孩在张望。一天傍晚,
她拦住院长问道:“大家都下班了,院长伯伯为什么不早点放我妈妈回来?
”其实,被拦住的院长下班时已是6点多钟了,但小女孩的妈妈林昊冽总是
最后一个。
林昊洌长期超负荷工作。两年来加班超过1500小时,相当于230
个工作日。自1989年1月至今,她没有休过工龄假和探亲假。特别是到
民事庭工作后,几乎把午休、节假日都搭在办案上。同事说,她加班加点属
正常,依时上下班才不正常。近日在省委礼堂,林昊冽出席了由省妇联、省
政法委举办的“南粤百优女政法工作者”表彰大会。了解她的人都说,获此
殊荣她当之无愧。
忘我工作两次失胎
为了工作,林昊冽把婚事一推再推,直到28周岁才结婚。新婚的林昊
冽,为了工作又决定推迟生育,直至32岁才怀上孩子。为了勘查一宗案件
的现场,她怀孕40多天的胎儿经不住山路的颠簸流产了。休假期不足1/
3,林昊冽撑着虚弱的身体又出现在办公室。到了36岁,林昊冽再次怀孕
。医生嘱咐,孕妇应长时间休息保胎,但林昊冽在医院呆了10多天,就跑
出来办案了。看到她腆着大肚子里里外外忙着,领导多次劝告她,可林昊冽
“屡教不改”。这一次,直到预产期那天她才到医院。没想到,腹中孩子又
一次失去了。两次意外令她与家人悲伤不已,直到1994年38岁时,林
昊冽才生下一个宝贝女儿。
5年纠纷以理调解
在林昊冽看来,审理民事案离不开做人的思想工作。
曾经,林昊冽主审一宗人身伤害赔偿上诉案。两邻里5年前因一句猜疑
的话大动干戈,结果两败俱伤。案子并不复杂,下个判决很容易,但为了化
解矛盾,她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多次下乡走访知情人,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
情、晓之以理,令双方握手言和。
去年3月31日,兴宁人黎某驾驶摩托车载着妻女经过新宁某大道,上
空的榕树枯枝突然掉下砸伤夫妇俩,黎某年仅8岁的女儿被砸死。法院一审
判决兴宁市公路局赔偿34863·08元,公路局不服,认为此树不属管
理范围而上诉。林昊冽下乡勘察现场,仔细查阅案子,连续加班加点,最后
依法作出判决:公路局未尽职责清理横跨公路上空的树枝,应承担主要赔偿
责任;黎某等未戴头盔,对损害结果的扩大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应承担部
分民事责任。此案判决后即被近10家的传媒广为宣传。兴宁市公路局败诉
后,吸取教训,对各街道的树枝进行清理,群众非常满意。
记 者 刘学兵 实习生 林琳 通讯员 汤贤辉 李志金
个人档案
林昊冽出生于1957年,1980年任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德令哈
法庭书记员,由于成绩突出,至1985年历任该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经济庭负责人、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1989年被调回梅州中级人
民法院,现任中院副院长。
林昊冽是梅州中院推行审判改革、首次试行选任的审判长,去年带领合
议庭审理了189宗二审案件,创造了全市法院人均结案和个人结案数的最
高纪录,合议庭荣立集体三等功。为合议庭记功,这在中院历史上是第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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