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剑川县公安局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一举查获了剑川县金华镇个体户肖某某非法制售假食用盐307吨的大案,为大理白族自治州清除了假食用盐流入市场的隐患,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据悉,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于2000年4月,在乔后盐矿黄某的帮助下,从保山购回“白象牌”加碘食盐假冒包装袋8000个,激光防伪假商标和“犀牛牌”50公斤装食盐包装袋8000件套。同年5月又在浙江省苍南县龙港南洋包装部印刷公司下关办事处的徐某处订做了假冒“白象牌”1000克装加碘食盐包装塑料袋及激光防伪商标194000套,“ 江牌”50公斤装食盐包装袋2000个。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他再次向剑川县金龙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订做假冒“江牌”、“白象牌”加碘食盐50公斤装包装袋5000个。同时还自购了包装机械在未取得食盐加工、批发、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从中甸县某公司、乔后盐矿等处购进无商标盐、工业用盐、无碘盐,共计524吨,采取手工换包装、喷字、贴假冒激光防伪商标的办法,以每吨800至1200元的不等价格投向大理市、鹤庆县及剑川县市场,谋取暴利。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王才达(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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