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3日消息:贵州省黔西县11月28日对在当地轰动一时的“96.8.18双尸案”进行公开宣判,4名主犯宋大海、宋文杰、李家杰、宋大松犯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从犯宋大勇被判处无期徒刑,宋文军、张加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和17年。
1996年8月18日下午6时许,宋大海、宋文杰、李家杰、宋大松、宋大勇、宋文军、张 加文伙同宋大方、宋大学(2人均在逃)9人酒后从黔西县城关镇向阳桥返家,途经城关镇幸福村二组茶林坡时,与走亲戚回家的妇女刘某某、张某某两妯娌相遇。
因搜刘、张2人的身发现没有钱,宋大海、宋大勇拿出火药枪和刀威胁,9人将刘某某和张某某拖至路边一座坟后,宋文军、张加文对刘某某进行了轮奸,宋大海、宋文杰、李家杰、宋大松、宋大勇和宋大方、宋大学分别对刘某某和张某某进行了强奸。因害怕被害人告发,9人持杀猪刀等凶器对刘、张一阵乱杀,宋大海用随身携带的火药枪朝刘某某头部开了一枪,宋大方用随身携带的火药枪朝张某某头部开了一枪,致刘某某和张某某当场死亡。
据贵州都市报报道,公安机关采取包括DNA鉴定等多种侦查手段,排查了数十名犯罪嫌疑人,于2000年4月成功将此案破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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