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大连消息(特派大连记者李军) 班级里要开家长会了,为了不让老师和家长取得联系,大连一名高中生到家政服务公司雇了一名中年妇女代替母亲去开家长会。但是,却让细心的老师发现了。老师认为,家政服务公司不应为这名尚未成年的中学生提供这种服务。
小王是大连某学校高一的学生,学习成绩中等,性格很内向,不喜欢和同学过多地接触。3日下午,班级临时召开一个家长会,会后,班主任将小王的母亲留了下来,想与她单独 聊一聊。但是,班主任老师发现,当她谈起小王的学习成绩和性格时,“王母”竟然不知所云,甚至表现出不耐烦的情绪来。当晚老师给小王家里去电话时竟然发现,小王的母亲下午根本就没有到学校去,而且家长也不知道开家长会的事。原来,内向的小王担心在家长会上,班主任会说他什么“坏话”,便不想让家长去开家长会,于是就到家政服务公司花了50元钱,雇了一名与母亲年龄相仿的中年妇女去当“临时家长”。不想这名“临时家长”却在细心的老师面前露了馅儿。
对此,大连市教育局有关人士说,不满18岁的高中生需要家长和学校的监督教育,而家政服务公司未经孩子父母的允许受雇去开家长会则影响到父母的监护权。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人士认为,家政服务公司应根据其登记的服务范围向顾客提供服务,受雇去代开家长会按理是可以的,但雇主是一个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则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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