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天是国际残疾人日,记者从广州市残联获悉,目前广州市1
6到59岁的已经办理残疾证的智障人士有8168人,已经就业的620
人,就业率仅为7·5%。
广州市福利中心弱能青年职训班的马老师说,一些用人单位听说是推荐
智障人士就业,常常以各种理由拒绝,有的说“以前试用过,他们不能适应
工作”,有的嫌他们“工作能力太低”,也有的单位因担心他们发生工伤事
故而婉拒,而有的单位干脆就说“弱智的我 们不要”。
学者建议 完善就业保障体系
记者获悉,广州市政府早在1999年就出台了政策,规定企业必须按
照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否则须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很多企
业宁愿缴纳保障金也不愿意接受残疾人就业。对此,有学者提出,问题的关
键在于政府对智障人士的就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
暨南大学一位社会学教授对记者说:“一个理想化的保障模式,我认为
是建立一个基金,基金一方面来源于政府、国库和纳税人,另一方面来源于
社会上的企业团体;用这个基金在一些有条件的社区设立一个治疗、生活、
工作一体化的机构,让智障人士在无歧视的环境下工作生活。”
同题借鉴 庇护工场安排就业
一些发达地区保障智障人士就业的措施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在香
港,不少社会福利服务机构都设有庇护工场,今年还设立了基金支持建立公
园小卖部、咖啡店等小型企业,为智障碍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而在台湾,智障者的就业模式按其智力程度分为4种:庇护性工场、工
作队(小生产圈)、支持性就业(社区化就业)及竞争性就业等。弱智人士
在庇护性工场、工作队和社区化就业中若表现良好,便可以向竞争性就业迈
进,与一般人在相同的工作场所独立工作,并且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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