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街遛狗到底是否违法?1997年上海市政府出台的《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修正案)》早已明确规定:违法。有关部门请那些随意遛狗者多了解些关于养狗的法规。
近日,关于遛狗是否违法的话题成为市民的热门话题,其实这并不是新话题。在1997年出台的这个政府规章中明确规定,“除领证、检疫、免疫接种、诊疗外,禁止携带犬类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犬管办法还明确,因上述原因而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 共场所的,应对狗束以犬链,并采取防止犬类咬伤他人的措施。至于携带犬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更在禁止之列。这些内容本报都曾作过报道。
据有关管理部门透露,上海这两年在打击无证狗方面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今年9、10月份,警方采取“先公告,后集中打击”的办法,在杨浦中原、闸北彭浦等地区对无证犬、违章遛狗进行了严厉打击,取得了相当好的效果。主管部门表示,将按照这个模式继续加大在居民小区对犬类的管理力度,并在近日内首先在中心城区进行严管严罚。针对市民的这个热点话题,有关人士澄清,按照规定对违章遛狗处以警告、罚款200元以内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处500至1000元罚款。
主管部门最后还提醒养狗者,应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不要违章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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