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9:12,记者在北京通过电话询问新华社福建分社记者肖伦添,外籍“商人”李云忠起诉福建分社和福建经济快报社一案的进展情况。肖伦添说,目前还没有判下来,他在等待法院的通知。此前的12月2日夜晚,记者与福建经济快报联系,了解到此案的判决有6个月的缓冲时间。根据目前的种种迹象判断,李云忠有撤诉的可能。前一段时间,福建经济快报等媒体用了较大的篇幅对李云忠行骗的来龙去脉作了深入报道,并且对本案的庭审经过有详细的报道。据了解,李云忠的委托律师李某最近退出了原来所在的福州市某律师事务所,不 知去向。经济快报的有关人士分析说,李律师与李云忠很早就开始合作了,因此该律师陷得比较深。
去年7月9日,福建经济快报在一版发表了新华社记者肖伦添采写的《一个打着外商幌子的大骗子》一文后,8月18日李云忠的律师李某即与经济快报的记者联系,告知目前在境外的李云忠看了该报道,认为肖的文章失实,损害了他的名誉,要起诉肖伦添。中央电视台闻讯赶来采访,法院以肖伦添的报道是职务行为,不能成为被告主体为由,驳回上诉。至11月初,肖伦添所在的福建分社与福建经济快报一起成为李云忠的被告。李云忠称“该报道把原告描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诈骗犯,严重丑化了原告的人格形象,使原告精神受到了极大的损害,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公开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万元人民币。
10月30日,本案在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开庭,新华社福建分社在福建省首次成为被告、福建经济快报成为第二被告。当庭,被告的委托代理人以大量证据证明该文新闻事实清楚、基本属实,并未侵害原告名誉权,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此后,被告及肖伦添一直在等待判决。
此案的起因是这样的。去年春天,漳州市片仔癀集团公司到新华社福建分社上访,说是因曾被迫为德泰、德浦两公司作担保,共要被法院划走1100余万元人民币,以偿还这两家公司欠下的债务,片仔癀公司将受到伤害,实在冤枉。新华社福建分社委派肖伦添记者去漳州采访后得知,德泰、德浦成立时根本没投什么资。肖伦添感到纳闷,德泰、德浦两公司倒闭,既得利益者——德泰、德浦的老板李云忠为什么没事呢?这样,李云忠的所作所为引起了他的注意,尤其是李云忠的公司“开发”的晋东花园的烂尾楼问题令他十分震惊。
从1993年以来,晋东花园的拆迁户痛苦不堪,上访不断。拆迁户代表李承志对记者说,李云忠创造了跨世纪的苦难。拆迁户8年中有79位老人死亡,具体死因不同,共同点是死不瞑目。有一家人在8年前租房时,房主要求老人不能死在房主的私房中,租房户想根据拆迁协议书1年后就可回迁,最多两年就可以搬入新家,就答应了。没想到一拖就是8年,老人重病时只得在院中搭个棚子,让老人身居其中,老人到死还问什么时候可以搬家?还有的老人死于外乡,临死前还在盼望能够回家。可是李云忠将地皮贷款卷跑了。经济快报的吴记者说:李云忠从1991年开始,在福建每做一笔生意,就欠下一屁股的债务;每办一个企业,就引发一连串的官司,与官司相关的法院从区法院、市中院、省高院直至最高院。目前已与100多个案件相关,判决生效的债务达1.5亿元,涉及的对象有银行、工厂、公司、建筑队,直接受害的拆迁户共178户、1000余人。
今年45岁的肖伦添告诉记者,这些拆迁户8年来一直都是租借房子住。李云忠以来中国投资经商为名,进行诈骗。但他的骗术“高明”。记者问肖伦添,这个问题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决,他说:遥遥无期。目前,当地有关方面筹集资金为拆迁户修建了房屋,但由于不合格,例如消防安全性不合格,楼道过窄,以至于拆迁户拒绝搬入。记者又问:为什么公安部门不追究李云忠的刑事责任呢?肖伦添说:这就是他的“高明”之处了,一个个诈骗案子看起来都像是经济纠纷案,而且李云忠一被起诉,就打报告给当地的官员,称投资环境不好。因此,个个案子都没有追究到底。
等待是一种煎熬,等待法院的判决更是一种莫名的无奈。因为是原告胜诉还是被告胜诉都是未知数,虽然被告坚信自己的文章称李云忠为“大骗子”恰如其份。作为当事人,在关心拆迁户和日常的采访报道的同时,肖伦添在等待法院的判决。(许志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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