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讯:在信州区做木工装修的兰某为向雇主讨800元工钱,反被雇主的儿子用木拐砸扁了脑袋,打成了智力残疾,造成重伤甲级。打人者逃之夭夭,时隔11个多月,兰某却无法诉讼索要赔偿和治疗费用。
去年8月25日,兰某受雇于上饶市退休职工陈某,为其装修住房,完工后,陈家却屡找借口拖欠剩下的800元工钱。年终将至,12月26日,兰某与姐夫等四人一起到陈某家要求结 账,在家的陈某妻子和女儿见兰“人多势众”,陈女便用电话通知弟弟陈明辉回家。陈明辉进了家门,二话不说,抓过其母亲的木拐杖抡起朝兰某的头部猛击了一下,兰某顿感一阵头晕,赶紧退出陈家,一走到楼下便昏倒在地,急送当地医院抢救。
上饶市第三医院当即为其施行开颅手术,取出了一块长约8公分、宽5公分的右脑颅骨。在医院昏迷了19天的兰某虽逃过了“鬼门关”,但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残疾等级为重度二级。
兰某被砸后,陈明辉便不知去向,其父亲、姐姐凑了1.8万元医疗费送到医院。为使兰某及时修补颅骨,后又支付了6000元现金。
失去经济来源的兰某为及早修补颅骨和得到赔偿,无奈之余希望通过诉讼渠道得到解决,但因其伤残程度严重,已构成刑事案件,必须等到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由公诉机关公诉,方可附带民事诉讼,兰某不得不等待公安机关尽早破案,才能解决自己的“脑袋”问题。 (杜王 景瑛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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