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吴晓涛】家住天津市红桥区的男子刘某因贩卖和介绍他人贩卖毒品,于今年七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昨日上午,本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7月20日13时许,刘某受陈某某、吴某某之托为他们购买毒品。当日,刘某将毒贩梁某某(另案处理)及陈、吴二人约到自己家中。梁某某当场卖给吴某某毒品19.43克,共得 毒资六千八百元。今年7月22日晚9时许,刘某在其家中以二百元的价格卖给国某某(另案处理)毒品0.22克。当晚,警方经缜密侦查,将刘某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销售毒品,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
他这样介绍别人贩毒
在昨天的庭审中,被告人刘某在接受公诉人讯问时说,今年7月20日上午,他的朋友陈某某突然打来电话,问他能弄来海洛因吗,说有个朋友想要点货。刘某立即跟毒贩梁某某取得联系,并让梁某某下午带着海洛因来自己家交易。
陈某某听说有货之后,给在本市和平区劝业场附近的吴某某打去电话,让他下午一起去刘某家。
当天下午两点多,陈某某和吴某某来到刘某家。他们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决定每根“烟”以人民币240元的价格成交。之后,梁某某将20根“烟”递给了吴某某,刘某接过吴某某的钱后,将钱转交给了梁某某,随后他们便乘车回家。在行至中环线时,二人被警方擒获。今年7月22日,刘某在卖给国某某0.22克毒品后,于当晚被警方抓获归案。(新报记者张家民 通讯员吴晓涛)
专家说法
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张宝义副研究员说:我们的国家曾深受毒品之害,所以我们的国民对毒品更加深恶痛绝。
要想在我们的国土上消灭毒品的危害,首先要堵源,即把毒品堵在国门之外;另外要对贩毒集团和个人进行毫不留情地严厉打击。更重要的一点是,要在社会上广泛宣传毒品的危害,使人们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并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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