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江南 通讯员江波)公园里,一小狗突袭孙女,爷爷许某(58岁)脱下拖鞋驱狗并与狗主洪某打成一团,最终将洪某(54岁)打成骨折。这起发生在7月27日的官司近日有了审判结果,许某被判拘役4个月,并赔偿11007.12元。
事发当日下午4时许,许某在深圳南山区蛇口四海公园内南侧人工湖边的荔枝树下闲逛,突然不远处有只小狗边叫边冲向身旁年约2岁的小孙女,许某护孙心切迅速拿起自己的木 制拖鞋赶小狗,狗主人洪某见此,护狗心切立即上前阻止,两位老人为此发生争执并打了起来。稍后,双方停手。洪某退到湖边打电话找人,许某见状,立即手持木拖鞋追上前去,打向洪某的左手,洪某下意识地伸出左手抵挡,导致骨折。此时,附近的保安员闻讯赶来,拉开了两人。
洪某遂将许某告上法庭。许某否认控罪,辩称其没有追打小狗,亦没有与洪某发生冲突,是洪先动手打他,洪本身有错,但许某承认在洪某打电话找人时,先动手用木拖鞋打洪的左手。许某辩护人称,许某不是故意伤害洪某,殴打中出现骨折纯属意外,是过失所致,拒绝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许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许某明知自己用木制拖鞋打向洪某必然会发生伤害的结果,仍未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导致伤害事实的发生。由于本案的起因,洪某也有一定的过错,故作出对许某拘役4个月的判决;打斗结果导致洪某住院16天,出院后又休息了3个月没上班,许某被判赔偿洪某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11007.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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