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天消息 因劳资纠纷引致两民工割脉一事,警方今天尚在调查。昨天上午,花都区新华镇某毛制有限公司几名员工,为追讨被拖欠的工资,投诉仅两天未果,其中两人情急之下竟割脉欲自杀。
员工:扣证不给钱
据当事人王某说,8月13日,他介绍六名亲戚老乡进该厂工作,当时没有签订合同。9月份一主管辞职,厂长命他暂代。12月初,他因不满加班至凌晨2时,与厂长吵架,厂长要求其辞职。翌日,公司发给他5000元工资,除去以前借的1000元,尚欠1300元。六名亲戚老乡见状,也要求辞职,并要公司当场付清拖欠的三个半月的工资。公司不肯,扣下其中四人的身份证。
王等七人只好向花都区劳动局投诉。本周一,区劳动局受理了投诉,要求王等昨天到劳动局与该公司协商。昨天上午,王独自到劳动局,王说,没想到其堂弟和表弟情急之下竟割脉自杀。幸门卫保安及时送院治疗,目前已无大碍。
公司:怎能说走就走
该公司负责人杨经理则称,当时王拒绝加班,自行离职。公司已付大部分工资,其余待日后付清。王竟挑动工人罢工,教唆亲戚辞职,并威胁公司。而公司规定辞职须提前一个月申请,故此不同意他们辞职。至于拖欠工资,杨解释,厂里实行计件工资制,王是主管,可计算工资的时工表制作混乱,厂里要求他重新统计。公司员工割脉,杨怀疑是王教唆所致,厂方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王不满杨的说法,说只有12月的时工表未交。至于亲戚割脉,王表示事先并不知情。不过王承认,前两天曾向亲戚透露有意自杀吓吓公司,没想到亲戚会真的这么做了。
纠纷解决须按程序
花都区劳动局叶局长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劳动部门对劳动争议有一定处理程序,对王某的投诉还在调查过程中,王等就采取自杀手段威胁政府,做法过激,才投诉两天就要马上解决,不可能。目前已责成公司先垫付两名伤者医药费。区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经初步了解,该公司与员工未签订合同。
昨天下午,在区劳动局协调下,公司已按每月800元工资和200元伙食费退还拖欠的三个半月工资给其中六人,他们可保留继续追讨的权利。公司认为王某带头闹事,1300元欠薪暂扣,待调查清楚后再作处理。
时近年底,因拖欠工资引起的劳动争议增多,本报新闻热线不时接到读者投诉,并希望本报能予曝光。其实,打工朋友遇有劳动争议,完全可向劳动部门投诉,凡事都会有一定程序,读者应相信劳动部门,许多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不应为引起有关部门重视而作出过激行为。当然,有关部门也应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真正赢得“打工一族”的信赖。
本报记者骆苹 实习生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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