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昨天,深圳福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游客在旅游途中发生意外伤害,要求保险公司和旅行社赔偿损失的案件。原告罗先生与被告深圳航空国旅在法庭上各执一词,一审暂无结果。
今年7月,69岁的罗先生参加深圳航空国旅的“北京五天豪华游”。罗先生在北京排队购买门票时被一卖报摊小推车撞伤,经诊断为左腿股骨粗隆间完全性骨折。
据悉,被告深圳航空国旅曾承诺,向所有团友赠送意外保险10万元。按规定,罗先生只能从保险公司拿到5000元的医疗费,而罗先生至今已花去3万多医疗费。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记者 曾敏)
      清醒看世界 评2001年十大新闻赢掌上电脑MP3大奖    订头条新闻送千元大奖    订实用短信,获赠超大VIP邮箱、个人主页、网上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