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来自浙江省绍兴市的聋哑妇女张某,因在超市偷窃顾客的拎包等物,前天被上海长宁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张某行窃的家乐福超市古北店,地处高档住宅区内。当时正值周末,商场内人头攒动,顾客们都忙于选购商品。张某发现倪某将一只黑色的高级皮拎包随手放在超市的手推车里,便起了歹心。她一边佯装购物,一边紧紧跟踪倪某,然后趁其不备,偷走了手推车里的皮 包。得手后,张慌慌张张逃走时,不巧与超市内巡游值班的保安高某撞个正着。高见其行迹可疑,便将她带至保安办公室询问,然而张某一直一言不发。此时包内的移动电话铃声突然响起,高示意她接电话,她的神情立刻开始紧张起来,面对闪着红光的电话机,张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后高某接通电话,方知是失主倪某打来的,便告知其速到保安办公室认领皮包,同时向公安机关报了警。经公安人员核查,包内有价值2592元的移动电话和其他现金及物品。
由于张某系聋哑人,法院特为其指定了手语翻译和辩护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聋哑人犯罪的,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张某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通讯员朱静记者唐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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