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商家打出广告:买羽绒服满200送100。而郑先生买了条240元的羽绒裤,却无从索得100元,商家对此的解释为:羽绒服不包括羽绒裤。
看了11月28日《扬子晚报》报道的这一“故事”,实在感到可笑、可气,按照商家如此说法,服装厂应该只制作上衣、商场服装部也应该只销售上衣才是,若要穿裤子,便要去找“裤子厂”和“裤子部”,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其实,商家未必不明白裤子和服装之间的正确关系,之所以歪着斧子砍,怕还是变相的欺骗式销售心理在作祟。时下,总有那么一些商家自以为比别人聪明,爱玩些偷换概念的游戏,好趁机捞把票子,孰不知却大大败坏了自家先前苦苦树立起来的公众形象,实在是得不偿失的事。
顾客终究不是阿斗,懂得依据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场竞争也不要靠耍“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小聪明”,真正的商人讲究诚信铺路、商誉开道,这才是滚滚财源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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