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上海市交巡警对11月8日石门路的一起车祸作最后结论,认定104路驾驶员负事故全责。而这一切对已经惨死在轮下的11岁女孩小雪来说毫无意义。
11月8日上午7时20分,上海二汽申新巴士有限公司驾驶员李某驾驶一辆104路公交客车沿石门一路由南向北开。当时小学生小雪正从石门一路251弄口处的人行横道线过马路。李某行驶不当,未注意避让行人,致使汽车车头将小雪撞倒,并从她身上碾过。小雪被急送到 长征医院,然而为时已晚。事后静安交巡警支队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并于近日给出了责任认定书。警方认为小雪事发时完全遵照交通规则在行路,而104路驾驶员却没有按规定避让,故认定李某负事故全责。
今年以来,本市公交车交通恶性事故案发频仍,在社会上影响恶劣;而公交车驾驶员的违章率也在其他驾驶员违章下降的情况下有上升的势头。本报曾在几个月前对此现象进行过批评,然而某些单位置若罔闻,没有切实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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