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珠海电】(记者董超通讯员郭杨)日前,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对陈某犯重婚罪,妨碍公务罪进行公开审理。
被告人陈某,男,1957年11月12日出生于广东省珠海市,汉族,文化程度大专。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2001年3月以来,已有妻子还与未婚女青年敖某在香洲山峰街非法同居,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年6月19日,公安干警到其两人租住处,当表明身份阐明来意 要求被告人陈某协助调查时,被告人拒不配合,还拿刀威胁,并踢掉公安相机。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自己有配偶仍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且在公安人员调查时,以暴力相威胁,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触犯我国刑律,分别构成重婚罪、妨碍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触犯的刑律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重婚罪,判处拘役6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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