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9日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王千马)捡来的女儿养了十七年,其亲爹自始至终未露面,而在一场有关女儿的纠纷中突然冒出来,并擅自与肇事方签下赔偿协议,这让董家镇裴家村的村民王德诗感到十分不解:我抚养多年的女儿出事他凭什么出面?
1984底,王德诗上班途中捡到了一个刚出生没几天的女婴,为此被镇上的计生部门罚了款。收养期间,孩子亲爹对她一直不管不问。去年6月孩子赶集被车子轧伤,其亲爹突然露 面前往探视。在王德诗不同意肇事方的赔偿数额的情况下,其亲爹却私下和肇事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直到今天王德诗也没拿到一分钱。王德诗为此委屈万分:十七年了他都没关心过孩子,此时有什么权利签字?今年11月19日,王德诗向遥墙镇法院起诉肇事方,但法院也因孩子不是他亲生,起诉也石沉大海。
记者就此咨询法律界的人士,省城一律师事务所的黄金华律师解释说,既然孩子现在已满十六周岁、有独立的生活能力和一定的经济来源,不论是孩子的亲爹,还是养父,都无权替孩子做主。就是现在打官司,也应由孩子出面起诉。如果受孩子委托,则另当别论。王德诗告诉记者,自己现在不仅没得到钱,而且为了给孩子治伤,前前后后花了数千元,如今孩子腿里的钢板还等着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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