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柳州讯 (记者王缉宁 虞蒋一)一名四川籍男子受骗到两广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结果被“传”得身无分文。12月5日,本报记者和柳州铁路警察伸出援手,他才结束了8个月梦魇般的传销生活。
今年3月,家住四川省广安市的李椿(化名)接到一位老乡电话,邀他到广东茂名做海鲜生意。他揣上2万多元到茂名市后才知道,他的老乡根本不是邀他来做什么海鲜生意,而是介绍他加入一个名为“新光”的“营销公司”。不久,李椿渐渐明白,“新光公司”实际上搞的是非法传销活动,“业务员”要想赚钱只有靠发展下线。此时李椿 已经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只好拼命发展“下线”,企图挽回自己的投资。
今年5月,由于广东茂名打击传销的行动一浪高过一浪,“新光公司”转移到广西柳州市,100多个“业务员”分别在到新翔、康华和东苑三个小区找到了落脚点。没多久,“总裁”卷起20多万元潜逃,新接手的“总裁”继续带着他们从事“传销事业”。尽管李椿也骗过两个来自家乡的“下线”,但得到的提成远远不够他日常租房、吃用等开销。到12月初,和许多传销者一样,李椿已坐吃山空,身无分文。他厌倦了这种熟人骗熟人、亲戚骗亲戚的传销生活,于是找到多位“业务员”和新“总裁”,想借钱回家,均遭拒绝。无奈之下,他给本报柳州记者站打来求助电话。
12月5日中午,记者见到了失魂落魄的李椿。他告诉记者,他非常想家,他要离开这骗人的传销公司,希望得到帮助。于是几位记者替他与柳铁警方联系,帮助他乘车回家。当天晚上,李椿终于踏上了开往四川的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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