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赖颢宁)儿子毙命无盖排水沟,伤心父母向天河区环卫局索赔20万元。近日,广州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来自四川的冉氏夫妇是天河区环卫局职工,安居天河环卫之家。今年6月11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其子冉鑫和小伙伴结伴上学,跌入门前的无盖排水沟死亡。痛失爱子的冉氏夫妇愤而将“东家”告上法庭。他们认为,出事的排水沟是天河区环卫局修建并一直管理使用的
庭审中,天河环卫局辩称,此排水沟在宿舍小区建设之前已存在,且依照《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规定,排水沟的管理、养护、维修和保护等由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环卫局对排水沟的管理不具有法定义务。
但据原告的亲属称,曾到市政管理部门进行电脑查询,显示那一带的市政设施由天河环卫局管理。
由于在庭审中,冉氏夫妇没有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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