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陕西网12月10日消息:咸阳公安秦都分局渭滨刑警队将卖淫后未得到钱,却谎报被强奸的女青年魏某行政拘
留。
今年11月21日上午,在咸阳打工的甘肃正宁县19岁的女青年魏某,到秦都公安分局渭滨刑警队报案,称其19
日晚在市区吴家堡坡下坐上一辆“摩的”,被东拐西拐的带到果园强奸。渭滨刑警队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破。从21日开始,
先后调查摸排“摩的”司机200余 人,并在有关路段设卡守候,到27日上午将“摩的”司机李某抓获。
据李某交代,19日晚他用车拉上魏某后,途中聊得非常火热,直至谈到发生两性关系。魏某让包个房子,李称无钱
,魏便让找个偏辟地方,并讲好完事后李付给魏50元,随后一起到果园玉米秆堆发生性关系。而此时李却无50元给魏,便
答应改日给,把魏送到吴家堡坡下。
刑警们再找魏某询问,其才讲了真情。19日晚同李发生关系未得到钱,心中很生气,其对象又嫌回去晚了,无奈便
讲自己被人强奸,后到公安机关报案,企图借公安之手为自己出口气,没想到却是自投罗网。李某也因嫖娼被公安机关依法处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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