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对年迈的夫妇从桂平市金田镇来到本报,拿出一大沓自1976年到2001年间的申诉书和判决书,向记者哭诉了25年来为讨回一条出入通道的艰辛历程。据满头银发、一脸沧桑的男主人说,他叫罗八,今年57岁,系桂平市金田镇五金农具厂职工。1975年,经村委会调解,他与其哥罗荣秋将母亲留下的位于金田镇北街96号(现43号)120平方米房屋共3间分家。分家以房屋西面为哥罗荣秋所有,东面为罗八所有,分界线内距离2.5米双方各不得使用。分家后规定哥住前屋从前门出,罗八住后屋必须另开后门从后门出。罗八不服分配方案, 但因当时情势所迫,罗八只得含泪忍痛在分配协议上盖上了手印。
与哥哥分家后,罗八遵照协议从后门出入。但后门地面属邻居黄权所有,黄权要在其后门外建房。为阻止罗八一家人从后门出入,黄权一家用石头堵塞了后门。罗八因每天上下班必须得从后门出入,可每次刚走出后门踏上邻居的地盘就会遭到邻居的阻止,邻居一家甚至泼满污水及屎尿等脏物堵塞罗八家后门出入处。因无法从后门出入,罗八一家曾与黄权多次发生争议,以至发展到动手动刀。罗八说:“和哥分家后,哥已把我家惟一的出入通道堵死,邻居也不让过,我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有家无路行的痛苦。”为此,罗八自1976年起多次向当地法院申请,要求再审与哥哥通道纠纷一事。历经近两年,金田镇居委会、新圩村公所、金田镇政府乃至法院多方调解,最终未得到圆满解决,罗八一家仍无路可走,并被迫停水停电。自1976年底,罗八一家就在无奈之下,搬到罗八工作地金田镇农具厂租房居住。
25年来,罗八一家三口一直租住在一间不满30平方米的破旧厂房内…… 本报见习记者 丁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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