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瑞典一法庭宣判一名捐献精子给一对女同性恋“夫妇”的男子要抚养被这对“夫妇”抛弃了的3个孩子。
这名男子不久前向一对女性同性恋“夫妇”捐出精子,使她们有了3个孩子。这本是一件好事,可不幸的是,这对同性恋“夫妇”不久前分道扬镳了,结束了为期10年的“夫妻”关系。法庭因此要求这三个孩子的“生理父亲”每周为每个孩子支付265美金的抚养费。
在瑞典,捐精者的身份一般是保密的,可是这名倒霉的男子碰巧是那对同性恋“夫妇”的朋友,所以法庭不费什么力就确定了他就是孩子的“生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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