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11日讯 一名离婚父亲将5岁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减少抚育费开支。近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一审驳回了这起全国罕见的民事诉讼案。据了解,今年8月份,济南一家个体快餐店业主马某与王某离婚,5岁幼子由王女士抚养,马某每个月支付给儿子200元抚养费。不久,马某以所经营快餐店停业等理由,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减少抚育费。
办案法官认为,夫妻离异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