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2日讯(通讯员 许红 记者 董震)今天,撞人后将伤者拖行300余米、致其当场死亡的出租车司机刘某,被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批捕。 今年11月6日凌晨4时45分左右,犯罪嫌疑人刘某酒后驾驶白色捷达出租车,在经一路延长线由西向东行驶至陈家楼路口时,将一骑自行车的妇女李某撞飞,李某重重摔在车前挡风玻璃上,巨大的惯性使李滚落到地上。此时,刘某非但没有及时停车,设法救护伤者,反而加大油门向前逃逸。当车行至济安街路口附近时,一过路司机发现刘某的车左后轮有异物,遂示意刘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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