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导医小姐的陪同下,袁先生花费600元在中山医院做了次常规体检。日前,他打来热线电话问:“我跟导医公司形成了服务关系,是否该签一个服务协议呢?没有这样的合同,又怎么保证我能消费明白、放心呢?”今年10月,袁先生看到这家导医公司的广告,便跟导医公司预约,于11月3日到了中山医院进行体检。在导医小姐的带领下,袁先生和另两名顾客进行了内外科、五官、B超等多项体检。“体检结束后,我支付了600元给导医小姐,拿到一张收据,但上面只有一个总数,而没有各个体检项目的明细帐目。”袁先生随后要 求获得一张服务协议,但被告之公司历来没有这种做法。虽然几天后袁先生收到了快递送来的体检报告,但面对那张600元笼统的收据,他心里总是不踏实。昨天下午,这家导医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体检内容和收费标准,他们会在当初电话预约时明确告诉顾客。“我们的目的是便民,签定协议或合同,会给顾客带来一些不必要的奔波。我们认为只要做好服务就是最好的合同了。”导医公司最后表示:“以前还没有顾客提出类似的要求。但既然袁先生提出了这样的建议,我们也会认真考虑,争取明年进一步规范我们的服务,”(实习生沈凤丽 记者东悦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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