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尹书月)社会各界广为关注的石家庄某律师事务所辩护律师涉嫌伪证案,日前一审有了结果。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本月7日公开审理此案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冯某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冯某系石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他于今年4月接受涉嫌强奸犯白某的妻子李某(已判徒刑6个月)的委托后,担任白某的一审辩护人。法院经审理认定,冯某为达到为白某开脱罪责的目 的,由李某事先对被害人周某及其父亲进行贿买后,李某先后两次依照冯某的意思,将被害人周某带到冯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询问,并作了询问笔录,但两次笔录都不符合冯某作无罪辩护的要求。今年7月初,在被害人周某不在场的情况下,冯某自己拟制了一份谈话笔录,并将日期写成2001年5月17日(即他第一次询问被害人的时间)。笔录制作完成后,他交给李某让被害人周某签字,并向李某交待:"周某签字后,复印两份,一份给周某让周将内容记住,另一份随同原件交回。"后被害人周某在李某的劝说下在这份假笔录上签了名按了手印。今年8月7日在石市桥东区法院开庭审理白某强奸一案时,冯某将这份假证言提交法庭,致使庭审中断,造成司法审判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冯某因涉嫌伪造证据罪,被石市桥东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曾在我省司法界引起较大的反响。此案于本月7日公开审理后作出了一审判决,省会各律师事务所的20多名律师到庭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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