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雨石)本用于安置西安东大街“华山商城”拆迁户的楼盘,开发商却私自违约将一部分按照商品房出售,30多户购房者在交了房款几个月之后才知晓内情。当开发商要求给他们全部退款时,购房者都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
12月13日上午,几位在西安东关南街瑞苑小区5号楼买了房子的市民投诉说,今年5月份他们知道海南华山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销售瑞苑小区5号楼的消息。当时,因为见到该 楼盘“五证”俱全,便有30多户在7月前后与华山公司签了合同,并向该公司交了房款。谁知时隔几个月,该公司却突然通知办理退款手续,他们很不理解。
记者看到购房者手里的《购房合同》,上面不仅有“出卖人以出让的方式取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等说明,也规定了付款方式及期限、双方的违约责任等相关的条款。买房的住户普遍认为这个合同是合法合同。在采访华山公司时,该公司售楼部经理宁某没有否认此合同的真实性。当记者询问为何在出售了楼房之后又要退款时,宁某只说根据有关规定,他们必须退还购房款。她又说,他们也不希望这样,因为他们退款以后重新销售的价格比现在少多了,损失也很多。
对此,购房者王先生说,他们在西安市信访局投诉时,了解到东关南街瑞苑小区5号楼原本是用于安置东大街“华山商城”居民的,华山公司通过不当手段取得了房产证,把建成的楼房一部分用于安置,一部分就干脆以商品房出售,主要责任在华山公司。随后,记者拨通了负责安置拆迁户的西安凯业公司电话,该公司乔先生说他们与开发商华山公司签约,瑞苑小区5号楼应全部出售给他们用于安置拆迁户,但没想到华山公司竟然私自出售了部分楼房。
几位购房者表示,他们购房有合同保证,不能说退就退,华山公司必须就此给个说法。否则,他们将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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