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杨东初中毕业在福建家乡务农,后来加入外出打工的人潮,去年10月漂荡至上海。案发前,他在徐家汇一家餐馆当服务生。今年9月22日晚7点多,独自一人的杨东无所事事,逛到港汇广场的地下车库,经过一辆黑色桑塔那轿车时,发现副驾驶座的车窗玻璃没有摇上。这个意外的发现让杨东心念一动,萌生了“顺手牵羊”的想法。他从敞开的车窗伸手进去,将车门保险拔起,打开车门,轻而易举地进入到车内。杨东翻箱倒柜,才找到两只对讲机、一本电子字典、一副耳机及其它零碎杂物,现金仅有55元钱。剩下的还有行驶证、车辆 保险证和一串钥匙。
看着这些东西,杨东突然眼前一亮,另一个念头迅速占据了他的内心。
他找出纸笔,写下“想要你的东西,打传呼给我”的字句,同时留下了自己的呼机号码。杨东将纸条压在挡风玻璃下,带着“战利品”扬长而去。当晚9点,车主叶某发觉被盗,但没有看到纸条。与此同时,杨东利用电子字典里的电话号码簿,找到了失主的同事。杨东一连打了几个电话给该同事,要其转告失主“东西在此”云云,并重申自己的呼机号码。深夜,杨东“如愿以偿”地跟叶某在电话里联系上了。杨东开出“2万元钱”的交换条件,叶某表示那些东西不值这个价钱;杨东丢下一句“你自己看着办”,随即挂断了电话。杨东觉得失主有些不以为然,决定要让他“紧张紧张”。23日下午2点左右,杨东按照行驶证上的登记地址,找到浦东锦秀路某号901室,试着用偷来的钥匙打开了房门。
没想到报警器立即响了起来,杨东仓皇地跑到楼下,在附近逛到快6点钟才折回来。进门后,他拿了放在客厅的一台手提电脑和充电器,这时警报声又大作,杨赶紧逃之夭夭。临走之前,杨东又留了一张纸条:“如果想拿回你的东西,请和我联系”,署名竟然为“我不是小偷”。叶某向警方报了案。警方将案情分析后,定下了将计就计、引蛇出洞的方案。24日上午,叶某再次与杨东联系,杨东将价钱降低到5000元,叶某应承下来。而杨东经过“实地考察”,选定了超市自动寄物箱作为“交接地点”。为了达到多次敲诈的目的,杨东不打算一次性将物品“奉还”。他把部分赃物分别存入新路达百货的18号和21号寄物箱,并且将错误的寄物箱密码告诉叶某,其余的赃物仍然留在姚虹西路的暂住地。当天下午2点,依杨东的要求,叶某将钱款存到港汇广场莲花超市的8号寄物箱。不久,杨东大模大样地来到莲花超市“取钱”。当他自以为“大功告成”地携款离开时,被埋伏在四周的警察当场抓获。本报记者罗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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