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的新泽西人麦士威,喜欢打色情电话给小女孩,其中一次,他在电话中假扮妇科医生,唆使10岁女孩自行把手指插入阴部。麦士威因此被控性侵犯,虽然他从来没有与受害人见过面。
在互联网盛行的今天,进行性侵犯已不需有身体接触,这个案件显示出法律对于虚拟侵犯的重视。虽然麦士威用的是电话,但互联网上有更多同类的事件,每天都在发生。
新泽西的性侵犯法律订于1979年,执法者对互联网还不是非常关注的时候,但麦士威还是被判12个月监禁。麦士威的辩护律师泽勒济安(Edward A. Jerejian)打算上诉,说暴力侵犯必须要有身体接触,但在这个电脑时代,这个概念也许已经不合时宜了。
虚拟犯罪与实际犯罪界线已模糊
80年代崛起的反色情妇女分子并没有把虚拟和实际侵犯分开。对于他们来说,色情书刊和电影不只引起性别歧视与暴力行为——它本身就是性别歧视与暴力行为。
随着互联网文化的兴起,口头与文字上的侵犯,和实际行为上的侵犯,更加模糊了界线。对于一些网民来说,还必须以“R. L.”(Real Life,实际生活)来区别网上生活。麻省理工学院社会学教授特克尔(Sherry Turkle)就留意到许多网民把日常生活视为“实际生活与虚拟生活之间的循环”。
虚拟世界自然就隐藏了一些虚拟罪犯。虚拟罪犯的人数甚至要比真实罪犯来得多。许多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得不循规蹈矩,在网络世界中却自我释放。你可以在电脑游戏中强暴其他玩家,而又不会在R. L.法庭中被控。至少,到目前为止还不会被控。
当然,虚拟自由也不是绝对的。数年前,一些美国高中生发现学校开始管制网上言论。密苏里的一个学生还因为发出学校有可能被袭击的言论而被惩罚。1995年,密歇根大学的一个学生贝克(Jake Baker),因为在网络新闻组上发布一则强奸、折磨和杀害一名女子的幻想而被控。幻想中的女子与贝克的一个女同学同名,女孩因而受到惊吓。但是法庭认为,这则故事不是为了威胁她而发布的,因而判贝克无罪。
互联网是把坏思想的危险性放大的武器
虚拟犯罪是令人担忧的趋势。六七十年代,学生为所做的行为负责;80年代,学生为所说的言论负责;到了90年代,他们也必须为自己的态度和想法负责任。有人说,互联网是“把坏思想的危险性放大的武器”,因此网上的想法应该被当作现实生活中的行为来处理。
近几年来,美国联邦调查局致力于管制互联网,积极捕捉儿童色情狂,甚至在网上扮演少年勾引少年非礼者。联邦调查局建议,人们的思想和行为都应该可以被控,任何关于互联网的法令也应该同等对待实际行为与虚拟行为。
美国最高法院将决定是否把虚拟色情禁令宪法化
美国最高法院将决定是否把虚拟色情禁令宪法化。支持者认为这是必要的,因为虚拟和实际色情行为难以划清界线,而且虚拟儿童色情会引起实际儿童虐待行为。虚拟色情的禁令,可说是思想上的一种管制。
我们可以把麦士威称为侵犯者,虽然他的危险程度还是个未知(他没有暴力记录)。这个案件与传统侵犯事件并不相同。南卡罗莱纳医药大学家庭与儿童计划主席桑德斯(Ben Saunders)说:“从心理的角度来说,麦士威的情形和实际在场的侵犯者并没有什么不同。这是在违反孩子的意愿下,满足自己的性需求。孩子会感觉到被侵犯和虐待。这与被一群流氓轮奸并不一样,但这仍是一种侵犯。”
另一个说法是,不在场的情形下造成侵犯是非常牵强的。如果麦士威的情形被判有罪,那么呼吁孩子做出某些事情的歌曲和歌词,是否有罪呢?
还有一种说法是,打色情电话欺骗小孩的罪犯,不应该、也不需要被判与轮奸同罪。法庭要监禁麦士威,不一定要判他性侵犯,可以判他危害儿童。
法官坦言,以性侵犯起诉麦士威并不只是为了把送入牢房,而是因为他相信性侵犯最准确地形容他的行为。虽然现在他了解到,人们认为他的反应太过激烈。辩护律师泽勒济安就认为法官的作法过火,因为这个案件为法庭提供一个机会,扩大性侵犯的定义,方便日后起诉互联网上的恋幼狂。
麦士威的命运目前还是个未知数。即使性侵犯的罪状被推翻,新泽西州还是能够以危害儿童的罪状起诉他,让他得到应得的惩罚。关键是,这件案件并非单独存在的。它牵涉到互联网,以及虚拟和实际生活之间的界限。
活跃于虚拟空间里的人士也许会觉得,把虚拟生活现实化,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实际上他们也许是损失最大的。警察和起诉者侵入网络聊天室、日记和电邮,不良意识被等同与不良行为,令我们无处躲避。当监督变得无处不在、行为举止被剥夺、身边被恐惧包围的时候,我们更加需要虚拟自由。(来源:《联合早报》/黄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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