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融安水泥厂职工子弟吴某(男,20岁),因在家与父母吵架,心情不好便独自一人离家出走。当他漫无目的地闲逛至融安火车站南头进站信号机处时,看到一排排闪着红色灯光的信号灯,很刺眼,便顺手拾起路基上的石块向信号灯砸去,一下两下,两盏好端端的信号灯就这样被毁掉了!
吴某的行为危及了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
   新浪闪烁短信,闪亮登场,传情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