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病榻上的路女士欲哭无泪,3年前的一场车祸,永远夺走了她站起来的权利。高位截瘫的她,每月只有307元病假工资,而肇事者胡某,3年里只给了4万多元赔偿费,离法院判决的28万元差得太远。虽然闸北法院按月强行从胡某的退休金里扣除500元,但是路女士想:“每月还的500元仅够保姆费,我的生活靠什么呢?”1998年6月19日早晨6:20,路女士像往常一样骑车上班。出家门不远,刚走到恒丰路口,一辆助动车从后面将她刮倒……她从此再也没有站起来。闸北法院判决肇事者胡某赔偿路女士28万元。丈夫看着不惑之年的路女士 常常叹息,以前,家里的担子都是妻子一个人扛。现在,儿子刚考入中专,自己在工地上开车,十分辛苦,谁来照顾妻子呢?面对家中每月屈指可数的收入,他痛苦万分:这些钱付治疗费都不够,更别提买营养品了。可是年近7旬的胡某,除了920元的退休金外,没有更多经济来源,闸北法院只好每月强行从胡某的退休工资里扣除500元,付给路女士。路女士的妹妹说:“母亲在听到姐姐出事后,把左腿摔断,至今大腿骨错位,不能下地。姐姐常常要到医院吊盐水,我不仅要往返姐姐家、母亲家,照顾她们,而且还要工作。由于胡某给的钱不够,3年来,我省吃俭用接济姐姐,都不敢花钱买新衣服。”她非常感谢闸北法院执行庭,“他们千方百计协调各部门,通过保险公司把胡某助动车的保险费4万元赔偿给我们。但是,胡某自己从没有主动赔偿过。胡某已经70岁了,如果每个月还500元,那么要还30多年,那时胡某应该100多岁了!”记者看到,由于高位截瘫,路女士无法上楼,只好住在楼下四面透风的违章建筑里。浑身长了褥疮的路女士无奈地说:“医生说,我需要住院治疗,可是我哪里有钱住院?胡某一直没有露面,他给的500元只够付保姆费的。家里的生活都成问题,我真无法想像以后怎样生活。”刘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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