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网民关注的“‘玩美女人’还是‘玩美的女人’”?———“内衣广告惹官司”一案有了下文。昨天,上海黄浦区法院作出了维持上海市工商局黄浦分局对思薇尔(南海)服装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判决。
今年3月,思薇尔公司为推销其生产的女式内衣,委托他人制作了印有“玩美女人”字样的灯箱广告,并在地铁、上海火车站等处发布。市工商局黄浦分局对思薇尔公司作出责令
法院审理后认为,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对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行为,工商行政机关有权依法进行查处。
判决书中指出,“玩美女人”地铁灯箱广告,由于广告词中“玩”字的多义性及“玩美女人”的词语搭配,极易误导地铁中的匆匆过客产生“玩弄美女”的不良印象,且客观上已经产生了不良后果,这种后果,明显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倡导的社会良好风尚,工商部门对此行为进行查处并无不当。
思薇尔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表示,要向公司法人代表通报以后,再作出是否上诉的决定。(作者:王德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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