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12月18日消息:坚持为爱女跳楼死亡讨说法长达9年多的廖运添夫妇,昨日又一次坐上了法院的原告
席上,而坐在天被告席上的原某银行南宁分行领导邹英才等7人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其中有两名公安人员。
廖运添是南宁市统计局退休干部,他在起诉书中说:1992年1月18日晚,其女廖恩产后在家休息,邹英才等人
因怀疑她有窝赃行为,将其从床上拉起并刑讯逼供至次日凌晨, 后又被押到某银行江南区宿舍继续拘禁,廖恩不甘忍受留下遗
书后跳楼自杀。
廖运添诉称,邹英才等人在客观上完全剥夺了廖恩的人身自由权、睡觉权、产病休权、治病权、生存权等,要求法院
判决7被告负刑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共39.3万元。
在法庭上,廖运添夫妇及其代理人指出,廖恩当时产后不久,应属于特殊照顾对象,邹英才等人违反法律规定,传唤
廖恩超过12小时,并派出非执法人员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等,致使廖恩不甘忍受跳楼不治而死。此间南国早报的报道说,廖
运添还向法庭指出,由于女儿的死亡,他与爱人在9年多忍受了不可喻言的痛苦,要求法院支持其提出的赔偿诉求。
邹英才等人认为廖恩当时是犯罪嫌疑人,公安人员对廖恩的收审是正常办案的行为,银行派人看守廖恩是出于对家属
的关心,同时也是接受公安部门的委托,对廖恩进行看护,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非法拘禁行为。因此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廖运添的起诉是捏造。(韦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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