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把自己刚生下的男婴交给同乡许某代养,孰料一年后,许某竟矢口否认男婴是陈某儿子。陈某为讨回自己的亲骨肉,毅然把许某告上了法庭。日前,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结了这起特殊的监护权纠纷案。
2000年5月,陈某在北京务工,临产前,通过在北京市务工的同乡介绍,到孟津县麻屯镇毛某家租房居住,并于同年6月分娩一男婴。分娩期间,其生活一直由许某照料。后陈某
法院审理后依照民法通则有关条款规定,判决许某三日内将男婴交由其母陈某监护、抚养,陈某另付许某现金3000元。 (郭勇彪 郭新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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