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讯 近日,凤山县公安局经过认真地调查取证,为一名76岁的老人摘掉了戴在头上48年的“强奸匪婆犯”帽子。
现年76岁的黄智尤,是凤山县久加村第三组人,1947年参加当地革命游击队,从事秘密通讯工作,解放后,任乔音乡人民政府通讯员。1952年4月的一天,其受乔音乡府领导委托送信到凤山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时,被以强奸匪婆罪拘留,尔后被劳动改造两年。黄被拘留劳 改期间,多次声明是被匪婆罗某报复,是假案,但无人问津。释放后的黄智尤,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平反昭雪,但在左倾路线的影响下,无人为其查证核实,事情一拖就是30年。
1987年开始,黄走上了上访之路。有关部门也对其历史档案进行复查,但因没有任何材料证明凤山县人民法院在1952年4月间以黄犯“强奸匪婆”罪对其定罪量刑,无法给予当事人满意的答复。2001年3月,法院将该案移送凤山县公安局。
凤山县公安局经过细查,查明了这起案件事实真相:1952年4月的一天中午,黄智尤在送信到县城途中,在弄谁(地名)碰上匪婆罗某(系伪县官、国民党匪首卢某的小老婆),他见罗行踪可疑,便上前盘问,罗即跑开,黄以为罗是从劳改场逃跑出来,继而前去追问,当时有一凤城女人解释说是县里允许罗回家参加生产劳动的,黄才作罢。过几天后,黄奉命送信(此信为控告黄强奸匪婆的信)到县公安局,即被拘留审查,后不明不白地到劳改场劳动改造,黄确实没有强奸匪婆的行为。凤山县公安局局党委研究决定,依照法律程序将此案提请县人民政府审查,并批准给其平反昭雪,补发生活费。(韦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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